瞬间失忆,如,见面想不起一个熟人名字或一个物体。这属于正常吗?如何治疗?谢谢。

如题所述

有点健忘,不是什么病,正常人从小到大都有,只是人上了二三十岁之后关注的细节多了,才发现自己原来会忘记东西啊,呵呵,其实这个很正常,建议您对关键的电话号码、事情、约定日期等等,记在小本子上,当然用电子类的记事本也行,而不要单独用脑子记忆,套用句上学时的老话: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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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4
正常呀!那个属于间或性的。
第2个回答  2012-06-25
正常啊,我原先也问过其他人,她们说他们也经常这样,比如说一个好简单的字突然就想不起来怎么写了,或者是看着一个字觉得好陌生,我也经常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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