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要我们报道的时候带上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及失业证,我的户口是跟着本人走的,即在学校。在有关部门(你们懂得)确认下是可以办理的,因此我去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询问,一个姐姐(看样子应该是刚毕业 很热情)说:集体户可以办,但是很麻烦;然后问副主任(和那位姐姐在大厅工作的),副主任说:可以办,但是需要XX社区录入;后又问一个主任(二楼办公室):根据党发18号文件,不能办!又问XX社区,答:你去劳动局问!我回来直接一句:.....有没有一个体制内的人可以告诉我,到底能不能办?如果可以办,需要什么东西,在哪里办?
签过合同了就可以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