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升b2需要再考三科,即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以上海市为例,c1升b2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报名,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到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办理增加准驾车型手续。
2、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在一个工作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3、申请人依次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在一个工作日内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人进行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组织领证前宣誓,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iknow-pic.cdn.bcebos.com/78310a55b319ebc44514bf178c26cffc1f1716d4"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78310a55b319ebc44514bf178c26cffc1f1716d4?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78310a55b319ebc44514bf178c26cffc1f1716d4"/>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2848/node22875/node23090/u21ai1130962.html"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中国上海-申请增驾准驾车型
购车补贴限时
百万购车补贴豪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