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参加了一个项目招标,中标结果为另一个家公司,在公示期内我公司电话质疑了中标公司(他们没有产品授权书和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但代理公司给我们的回复是:中标公司申明产品是他们自己生产的,不需要授权书。但在交货时中标公司所交的货并不是自己生产的,并且是我公司所代理的产品(投标时我公司有授权书)。像这种情况下我公司还可以投诉吗?
因为公示期时我们不知道他们会用我们的产品去交货,所以无法提出质疑,现在是因为他们已经把货交到客户那里时我们才知道的,现在离公示期已经一个月了,我们现在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提出质疑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