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原来跟四个兄弟一起租的房子,是一个四室的,我男朋友住的最小的一间,最大的朝南的房间里住的两个人,他们两个是朋友,房租多一点,另外还有一个小一点的朝南的房,和一个客厅隔开的单间,以及我男朋友的一个小单间,这三个是房租一样的,后来我们交往后。我住了过去。他们其中有一个人却要我分摊他们共同的房租,按6个人算,我男朋友经常出差,我也是一般在屋里不出门,他们还要求我把电费也公摊一下,后来我自己搬走了,我挺想不明白的,如果我不在这里,我男朋友经常出差,电费也用不到,已经跟他们公摊了,还不够吗?我住里面我们还要付两个人的电费吗?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