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丙、丁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时间如下: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为13:35;乙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为13:40;丙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为13:25;丁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为13:38。那么他们交易的优先顺序为()
A 丁甲丙乙 B 丙乙丁甲 C 丁乙丙甲 D 丙丁乙甲
书上的答案是 C。
但是我觉的他们的顺序应该是 乙丙甲丁。理由是在申报卖出时,价位低的先成交,所以乙(10.40元,13:40)先成交,在价位相同的时候早申报的早成交,所以丙(10.70元,13:25)第二成交,其次是甲(10.70元,13:35)成交,最后是丁(10.75元,13:38)。
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