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装修一展厅,工程款是10万,已经支付给包工头9万,包工头未按照规定时限完工,且一拖再拖,现在工程完工90%,还要扫尾,包工头国庆前不知去向,装修工人日前来我公司要工资,我们觉得很冤枉,我们和包工头是直接合作关系,包工头在哪里找的工人我们一概不知情,工资具体发了多少给工人,我们也不知道情况。
工人要求支付他们应得到的工资1万多元,剩下的扫尾工程,材料、人工另计,他们答应吧工程做完。包工头实际拖欠工人的工资数额无凭无据,我们无法核对。该包工头原来为某装饰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他在职的时候我们公司私下和他签订的协议,没有与他们公司签订协议,在我们的工程收尾的适合,他们公司经理打电话给我们公司说该包工头被炒鱿鱼了。
请问法律界的朋友:
1、我们公司应该支付工人所谓的工资吗?2、灯饰是由包工头代买的,也不知道钱是否结清。如果我公司支付了工人工资,那么后期会不会有各个材料商的材料款也给我们要啊?
3、没有完工的烂尾工程,该怎么收尾?是等到这个事情解决后再找人装修,还是现在我们就有权利进行继续装修?展厅不能如期完工,造成的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
4、我们公司该怎么做?寻求什么样的途径解决?
感谢大家提出法律意见!谢谢
财富为0了,实在不好意思。。。。恳请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