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可以作假吗

如题所述

是不能造假的。在进行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的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扩展资料: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在工伤鉴定中弄虚作假就是一种涉嫌欺诈的违法行为,如果骗取数额较大的,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工伤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出3-5名专家共同进行的,在相互监督、共同决策的机制下也不可能作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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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3

伤残鉴定不可以作假,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男子伤情不够轻伤 买通医生作假害人终害己

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通过贿买方式串通接诊医生,使其伪造虚假病历记录、出具虚假证明,导致公安机关错误立案,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嫌疑人和医生均被提起公诉。

2012年4月30日,湖南省新邵县的刘源与邻居刘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进而引发两家斗殴。斗殴过程中,刘某一方有两人被打成轻伤、一人被打成重伤,刘源也受伤。当晚,刘源到医院治疗,医生杨合接诊。伤口处理后,刘源坐车去了广州。

2012年5月12日,新邵县公安局接到报案,于当天以刘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2015年7月31日,刘源在广州被抓获归案,同年10月19日,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此期间,刘源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也为了让刘某一方也受到法律追究,谋划将自己的伤情鉴定变成轻伤以上结论,然后要求公安机关对刘某予以立案。

刘源拿着自己的原始病历记录和诊断证明到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果伤情没有达到轻伤标准。刘源不死心,通过熟人找到了当时的接诊医生杨合,先后三次送给对方现金、烟酒等物品。

杨合收下后,按照刘源的要求,重新出具了一份刘源就诊时头部创伤长度达到10厘米、右手腕红肿、活动受限制的虚假病历,并在原始诊断证明书上添加了右手腕红肿、活动受限制的内容,并亲自到派出所提供虚假证言。

刘源带着上述虚假病历证明,再次到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如愿拿到了自己伤情构成轻伤的鉴定意见,并向派出所提出控告。

201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以刘某等二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后对二人取保候审。刘某的辩护人在核对鉴定所保存的病历材料时发现,病历存在虚假可能,于是向公安机关提出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安机关于2016年4月18日对杨合以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立案侦查,同年5月11日对刘源以涉嫌妨害作证罪立案侦查。侦查完毕后,案件移送至湖南省新邵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6月17日,新邵县检察院对二人提起公诉。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男子伤情不够轻伤 买通医生作假害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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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28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存在造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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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伤残鉴定的流程还是很严谨的,一般很难做假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根据相关的部门做出来的伤残鉴定,是不可以作假的,因为有些伤残等级鉴定,在法院上或者在法律角度上来讲,还会再重新鉴定一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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