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区别

甲继承一套房屋 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了乙 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问:甲乙丙对房屋享有什么权利?

如果甲是唯一继承人,甲基于继承权获得房屋,继承开始,物权变动,无需登记,甲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甲要处分房屋必须先登记在自己名下再向受让人处分,所以甲在卖房前没有变更登记,乙就不能取得所有权,后面就没丙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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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10
甲不是合法的产权人,因为他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所以没有权利出售房屋。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3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甲将房屋出售给丙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已经发生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权转移主要基于两类法律事实,即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直接规定。法律行为是房屋所有权转移最普遍、最主要的原因但非唯一原因,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不动产物权的得丧变更大多属于此。对于因法律行为引起的所有权转移,必须登记,不登记不生效。
至于甲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因甲方还没有办理继承权登记,所以不是合法产权人,没有出售房屋的权利,双方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乙方没有取得产权,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这一条款,所以,乙方只能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通过民事法律关系解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甲将房屋出售给丙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已经发生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权转移主要基于两类法律事实,即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直接规定。法律行为是房屋所有权转移最普遍、最主要的原因但非唯一原因,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不动产物权的得丧变更大多属于此。对于因法律行为引起的所有权转移,必须登记,不登记不生效。
至于甲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因甲方还没有办理继承权登记,所以不是合法产权人,没有出售房屋的权利,双方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乙方没有取得产权,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这一条款,所以,乙方只能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通过民事法律关系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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