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今年向A某(涉嫌诈骗)以15元每公斤收购了一批布料(市场价19),总价80万已全付给A某。现被拘留说是涉嫌收赃罪,如果凭A某指认和看守所里屈打成招的供词,或者我们没证据证明家父不知情,能判收赃罪么?如果判会几年?,如果我们补足差价能减轻多少?还有按这情况请律师第一阶段费用有多少?现在家父在看守所中委托了律师,我联系过了,他说是收到家父的委托,并开价2万第一阶段,但家父根本没去过那里不可能认识他,他应该是看守所指派的吧?可信吗?还是自己再请过一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