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挂靠一建筑公司,证和章都在建筑公司手上,今年早些时候一老板拿公司资质去接了一个省重点灌区工程中约2000万的一个标段,挂我项目经理。前几天公司通知去项目部开会,签到后去了工地现场,发现工地现场人员施工水平极差且偷工减料现象严重,现场监理也不到位。
经了解各方关系如下:水利局某局长和该老板关系较好所以给了项目给这个老板做,监理单位是该设计项目的设计院的人开的,同时该设计院和监理基本垄断了地区的所有水利工程,应该和水利局非常和谐,建筑公司只是收取工程挂靠费用。而我只是按年度拿建筑公司的挂靠费。
请各位有经验的同行指导,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以规避风险!郁闷之极,期待您的高明指点。
本人与建筑公司老总比较熟,且当时签挂靠合同也同意了证和章都归公司使用,原则上只用于围标陪标,未提及挂项目收不收费用。如果有不伤感情的处理手段最好,谢谢!
现在有解决的办法吗?
追答重新签订挂靠合同,尽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