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业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那你的意思是小区内只有把车放物业规定的车位才合法吗?不放车位就不合法吗?那小区物业不发财了,国家保证了他的收入啊!
追答车辆是应该停车入位的,你们当地应该有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可以自行参读一下;物业公司本来也是一个服务性的企业,是属于微利行业,物业管理条例也有规定,允许物业公司在小区的公区设置车位,收取合适的停车服务费,但是这些服务费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追问我很能理解车辆有序停放的好处,但是对物业公司的做法很是气愤,拦着门逼着人办,现在杠上了,我肯定不办了,惹毛了,我就打110,我是想知道最终如果诉诸于法律的话,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以占用消防通道为由强制业主必须办理停车位?我觉得执法是政府的事,如果真的占消防通道,政府要真罚款业主可以认,但物业公司无权强迫业主办理停车位。
追答要是价钱合理的话,你就办一个吧,要不你车停在哪里?路边还是楼栋口?邻里邻居那么多的,停楼栋口也是很不好的行为。以前我们这小区,业主间没少因为有人乱停车的事情打架,真犯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