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老板场地干活突发疾病脑出血死亡老板要赔偿吗

我大伯在私人场地干活 突发疾病 脑出血120送到医院说没救。 之后就叫亲戚开车送回老家了 在路上就去世了。 后事都办完了还能要私人老板赔偿吗?
提问 方燕律师正在为您解答

工人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赔偿金需要支付,这是由于此种情形下死亡也会被认定为是工伤。死者的亲属在确定死亡属于工伤之后,就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赔偿费用。
法律分析
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员在工作的过程之中受伤、死亡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之中是时有发生的,此种情形下,职员本人、或者是死亡职员的直系亲属,若是想要获得单位支付的经济赔偿金,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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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08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如是雇佣关系,则可以考虑由雇主适当补偿;
2、如是劳动关系,则在发生意外后至医院救治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
3、判断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主要看双方之间的协议或劳动合同、该场地有无工商登记、工作方式、工作时间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5-08
需要结合医院诊断结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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