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交通事故,他的小轿车撞到我同事的摩托车后面!我坐同事的车。我只住院20天,就没有住了,办理了出院手续,医院环境太差没有办法修养!现在我想要他赔偿我的损失,我的脚现在还没有好!
在今年的8月26号,我被一辆别克车撞倒,右脚第2,和第3脚趾两处骨折,在医院住了20天,现在出院了,但脚还没有好!
追答过错是车主吗?他事后的态度怎么样
追问我坐别人摩托车,他的车撞到我们车,刚开始还可以,安排我住院出了医疗费,今天本来是让他到交警去谈这事他没有到!我昨晚就电话通知了他,早上8;30我等到九点半都没有来!就没有再等了!
追答你是想怎么样解决,协议还是诉讼?这个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追问他说按法来!可我能赔偿我7000元,我感觉的不值!诉讼的话我能怎么做
追答第一个,你得找好代理的律师,做好诉讼的相关工作,这个你的代理律师会告诉你,你配合好就行。
第二个,你把相关的票据,也就是医疗收据还有伤残鉴定报告等一系列的材料准备好,因为他没有逃逸,也有相应的补偿认错态度,应该不会判处的太重。有一个赔偿标准的问题,根据你的伤害程度和当地标准等说。。。
第三个,你可以私底下在你律师建议下,把他约出来进行协议,至于你是不是真的要协议,可以依据你自己的意思,但是可以利用协议,在协议的时候获取一些有利你的东西。
第四个,相对于诉讼来说,法院也会鼓励你们自行协商,当然你的赔偿也可能更高,至于多少,你可以和你的代理律师商量,在限度内做出一个你理想的数字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