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打人先跟这四个人中的一个人动手的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是四个人在吃烧烤时讨论了被害人的朋友,恰好被同在该地方吃烧烤的被讨论人的朋友(也就是本案的被害人)听到,然后被害人就拿啤酒瓶砸了四人中其中一人的头,当时四人都觉得莫名其妙,然后四人就一起打了被害人,事后被害人去最近的医院就诊,据医院的朋友透露,被害人第二天出院,头部缝了四针。事后一个星期,也就是9.28号派出所突然将四人中的一人抓捕,随后又抓了两个,第四个人也就是当时被被害人打的那个人目前还在躲着暗地里找人跟派出所和被害人协调。给派出所所长送了五千,派出所时而找(打他的电话,但是没有接过)第四个人时而不找。据其中被捕的一人告知当时偶尔听到被害人只跟派出所要求赔偿两万,但是派出所却跟作案者家属说赔六万,然后四个作案者家属就给了钱,可是不知道是被害人还是派出所见四个作案者交钱交的比较痛快就又反悔说要涨价。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就随着他们胡乱涨吗?还是怎样?不想被那些人为所欲为的牵着鼻子。希望您能指点,十分感谢。(我主要关心的是第四个人的处置情况)
看是否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如果是那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没有构成,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自动投案,如是交待犯罪行为的,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以上信息,最好早去自首,看那情况也不严重,如果没有其他情节的话,此还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但会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