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都城区
1、实验小学新校区:华山路以南、新都路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西至广陵界。
2、实验小学老校区:引江路、利民南路以西、龙城路以北、老通扬运河以南,西至高水河。
3、实验小学建乐校区:新通扬运河以南、龙川南路以西、老宁通高速以北,西至广陵界。
4、仙女镇中心小学:引江路以东、老通扬运河以南、新通扬运河以北,东至砖桥界,包括龙川广场部分。
5、仙女镇龙川小学:新通扬运河以南、龙川南路以东、老宁通高速以北,东至正谊、砖桥界。
6、城区其他学校:进修附小、张纲小学、砖桥小学、双沟小学、仙女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樊套校区,按照历史行政区划分,免试就近入学。
二、其他各镇
江都区其他镇各小学的施教区按照历史行政区划分,免试就近入学。
扩展资料
江都区小学学区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为6周岁。各小学应招收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少年,确保小学入学率100%。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二、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产权所有人,原则上以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照顾入学:
1、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的规定,江都区除仙女镇外的其他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小学入学的,由第一监护人自己提供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自己长期在城区工作或长期在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由教育局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
2、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16-85号),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申领居住证的外县市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校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
主城区外县市流动人员子女,由教育局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外县市流动人员子女较多的农村镇,由镇人民政府决定入学办法;原张纲、砖桥、双沟及其他各镇外县市流动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报名时持户口簿、居住证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或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让广大群众“少跑腿、办成事”。
3、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给予入学照顾。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相关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工作,并履行必要的公示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江都区教育局--关于江都小学施教区划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