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耕地30年不变的细则

如题所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农村耕地30年不变的细则规定如下:

1、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30年不变指的是耕地,其他如草地是30至50年,林地是30至70年。30年不变,是指在这30年内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就是说,在这30年内无论你家里的人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土地是固定的。但是,有几种情况,村集体是可以调整或者收回土地的:

一、农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土地应当交回村集体。不交的,村集体有权收回。

二、在承包期内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土地的,必须经本村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同时,还要报请镇、县政府批准同意。

三、如果村集体有预留的机动地,可以用机动地调整。

四、新开垦出来的土地。

五、农民自愿交回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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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这是个大框架,各省又根据大框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或条例,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前加所在省,后加实施细则(或条例)在网搜一下你所在省的规定,如果没有,以国家颁布的为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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