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判缓刑司法局怎么要去我家走访

如题所述

因为缓刑期间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司法局应当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司法局是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的行政机关,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后需要在判决书生效的十日内向司法局报道。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进行缓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定期向矫正机关报道,参加学习和劳动。社区矫正一般是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进行,不能确定居住地的,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若有情况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一般由司法所承担,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缓刑其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观念,顺利回归社会。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没有新的违反犯罪或发现漏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后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处的刑罚就可以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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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1
这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权力!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要服从监管!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司法所应当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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