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对方两巴掌”是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可能是鉴定为轻微伤,也可能并无大碍,从民事侵权的角度上来讲,是要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的,具体的赔偿数额根据实际的损失处理,如果没有造成什么伤害的,不需要进行赔偿,但如果造成了损伤的,应该至少赔偿医药费。
法律分析
人身受到损害,最直接产生的法律关系就是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根据侵权法的一般原理,侵权损害的赔偿以“恢复原状”为目的,那么,如题目所说的“打了对方两巴掌”,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到诊所进行了医护的,或者在此之上,因为误工造成了损失的,以这些费用的综合数额之和确定赔偿额度。这属于“侵权之债”,无论是“公了”还是“私了”都是存在的。
另外,因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双方达成调解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书得以使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免予处罚,双方签订的调解书,不仅具有民事上使双方侵权之债互相消灭的法律效力(实际上,是通过合意约定赔偿额的方式使侵权之债转化为了合同之债),还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对相关行为人不予处罚的参考依据。
但如果没有达成该协议的,那么赔偿额就应该按侵权之债加以处理,只看有没有实际造成身体损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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