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可否写刑事和解协议

如题所述

  挪用资金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进行刑事和解。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可以从宽处罚。
  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 《刑事诉讼法》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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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05
以下答复由闫建业律师(大连)提供:
在我国,和解协议仅指民事上的和解。在刑事诉讼中不存在和解问题,因为刑事诉讼是公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代表国家起诉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公诉机关的职责中并没有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的规定。您提出的问题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达成和解,这种和解在本质上仍然是民事和解,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情节,但是,达不到撤销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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