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

宅基地变耕地补偿合理吗

根据您的表述,您是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您首先应当获得失地补偿,然后再获得房屋拆迀补偿,二个补偿项目如下:
一.失地补偿:
1.失地补偿以前一年平均元/亩收入乘于30的积
2.青苖补偿费
3.如征地后人均耕种面积不满0.8亩的,应当増加生活补助费,不满0.6亩的,应自动转为非农户,其待遇各地另有规定,随其规定
二.房屋拆迀补偿:
1.区位价补偿
2.房屋重置价补偿
3.临时过渡费
4.搬迁费
5.搬迁误工费
6.签协奖励费
7.室内附属设施,装修装饰补偿费
8.其它补偿费和安置用房,并保证被拆迀人原居住条件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市场价补偿资金安置,即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二是异地产权房屋安置,即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以原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再增加地段级差面积,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
所以,至于你说说的开发商是否会补回宅基地给你们,要看他们是采用了哪种方式。如果按市场价补偿资金给你们就没有再补地的道理了。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2-29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2个回答  2024-01-08
你好,农村宅基地拆迁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实践中,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