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能自己走动的,不需专门陪护的,是在下后楼梯时不慎摔死的。
请问您说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是否有区分主观损害和意外这两种情况吗?
主观属伤害,意外属损害。
养老院要承担赔偿,这是当然的,只是我的问题是15万的赔偿是否合理?老人的意外摔死,除了养老院的责任,老人本身和家属是否也有责任?如果当作一个案例研究,应该着重注意哪些点?
老人几岁?
因为是替别人问的,所以我还不是很清楚具体年龄,可以请您简略说下不同年龄层的不同处理程度吗?我所知道的老人的情况是基本能自理能自己行动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