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急,请求达人帮助。事故是在上海,机动车由东向西闯黄灯,车速非常快,该马路规定是40码,电瓶车由北向南闯红灯,这个路口还有左转红绿灯,所以东西向直行红绿灯结束之后,应该是东西向左转红绿灯,之后再是南北向直行的红绿灯。(1)机动车在黄灯亮后通过路口,和电瓶车相撞后,双方责任怎么认定?(2)机动车过停车线后再亮黄灯,双方责任怎么认定?个人觉的电瓶车闯的红灯,是东西向左转红绿灯,与东西向直行红绿灯无关,应该机动车算全责。不知这种是否成立。谢谢。以上机动车能算全责吗?现双方商讨下来,最坏的结果是机动车主责,电瓶车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