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曾经在内地为一家菲律宾的网络赌场工作过,对方曾经转账过我朋友。如果涉及到有关罪行,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判刑的证据吗?朋友一口咬定是对方借款。现在,当初的所有记录全部消失,只有曾经的打款记录,和朋友的消费记录。
转帐记录必需经银行盖章才具有证据的效力。单凭转帐记录立案,还是单薄了点。我国《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5条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没有借据,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时仅凭转账记录是不能起诉的。转账记录只是表明资金的流水(也就是资金的来往),可以证明已经把钱借给了他人,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但必须有另外证据证明,此转账记录不是归还借款或其他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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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也就是只有转账记录就不能起诉啦?
追答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但根据你的描述,你朋友只是在赌场工作过,如果他不是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则不具备此罪构成要件。
任何证据都必须要有其他证据作旁证才能进行使用的。假设如果警察找到一份契约,或是证人,证明你是你朋友开设和经营的,那么有之前的转帐记录为旁证,才有可能定罪。
现在无法证明他在赌场工作过,也没有被抓捕,只是调查他,并且警方也连不上那家网络赌场。
追答如果确实在睹场工作过,这是事实的话,警方会查到的,当然警方如果不想当回事,认为事情太小,是可以放过的,既然放过,就不存在什么要什么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