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我把我的使用权土地流转了另一农户乙,在四月一日签了流转合同、在当年7月这块土地被修路的路标占用了,给了每亩地4000元钱,又在今年我听说每亩地又要给7000元钱。我想知道的是这个钱应该属于我的还是承包方的。另合同上也明确写到。等甲方有能力的时候可以把地赎回来但不知道这条现在还管不管用。哎~```!
望懂法律的人士给予指点衷心谢谢您。非常着急因为我确定下来就和他打官司。在次谢谢广大的好心人。(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心里冤,可以说当时他得到我这块地是不择手段)
我们那里国家给分土地 我流转给他的地是国家分给我的那份
简单说 就是我这个地包给了他,后来没想到这个地被终身买断了因为做完基地已经不能在生长作物了 所以我要求这个钱是补给我的 另我们的合同是16年但也写到我在任何一年只要有能力随时可以把地赎回来 至于违约合同金什么的没写。他先得到的那4000元是在我们合同生效后得到的,但后来说还要给7000 我的意思我现在把地赎回来是不是这7000就归我了呢?还是由于我是这个地的发包方共11000都是我的呢?
追答如果根据合同显失公平撤销合同则你可以得到11000,如果合同无法撤消,而是依据条款赎回土地你能拿到赎回土地后发生的款项就是7000。
追问我当时欠了他些钱 他就拿这个作为要挟把低价压得很低很低 我想知道公家对低价有什么样的标准呢
追答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要挟,则合同无效。
追问我刚才没怎么说明白 这个地被征用时我还没有流转给他,当时的合同也是我和路标签的 但当时路标说是给恢复之后还可以种植他才流转的 可后来就出现了这个事不给恢复了而是一次性买断那这个钱在给就不是给我了吗?还有我要重复一下合同就是流转期限16年但我可以赎回,合同期间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归乙方所有。我想知道这个综合补贴也包括现在买断的这个钱吗(合同在我这路标有权利把这个钱直接给乙方吗?)
追答不用问这么多了,只能证明要挟签的合同或者合同显失公平。则合同无效或可撤销,自然一切补偿都是你的。这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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