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报名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并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志愿服义务兵役。
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将以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高中、高职(专科)、本科不同学历类别,依据高考原始总分数自动择优筛选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为征集对象,各地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
扩展资料:
女兵的优惠政策规定: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2、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兵
农村招女兵没有“农村”、“女兵”与男性应征青年除了体检项目以外有特殊要求,而关键在于军队需要、并在被征集者所在地有女兵的征集计划。
依据2011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主席令 第五十号)规定: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