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 连带责任。
根据这项规定,注册税务师与被代理人如果互相勾结、偷税、共同违法,应按共同违法论处,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24
故意逃税公司的领导人和责任人员要被罚款,也就说只罚公司的款和主管人员,或者老板的款,跟会计出纳无关系
第3个回答 2012-07-24
有,但逃税行为???这个词对吗,是合理避税还是逃税,你要分清楚,要是合理避税,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逃税A企业的会计和出纳要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