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未系安全带,高空坠落,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谁付?

工程总包方钢构部分分包给钢构公司,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事故应由钢构自行负责,结果钢构工人未系安全带,高空坠落,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谁付。补充:总包方安全教育资料齐全,会议纪要每次都有提须系安全带上工,上工前都有进行班前教育,要求“三宝"上工。

工人违规不系安全带发生的事故,钢构公司和工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方承担次要责任。

安全教育是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只要是新进场的工人,都要进行三级教育后才能施工,但是往往都是想的到,但是做不到,施工现场工人流动性很大,有的今天来,干两天又走了,有的走了两天又回来了。

有的是班组为了抢工期,调来打突击的,所以说很难做到,每个工人都能得到三级教育。通常我们都是跟各施工班组下发通知,所有工人进场前到安全员那带身份证或复印件,办理进场胸卡,等级人员信息,进行教育。

扩展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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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1
现在事故已经发生,工程总包方、钢构公司、出事的工人这三方谁都脱不了干系,现在就是责任的划分问题。
责任的划分:钢构公司承担60%,工程总公司20%,事故工人20%,这样比较合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工人违规不系安全带发生的事故,钢构公司和工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方承担次要责任。
总包方和钢构公司承担各自责任之和的连带责任,也即工人个人责任部分除外,总包方和钢构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
总包方虽然安全防范教育基本到位,但是发生了事故不能排除其安全监管义务履行的不到位的责任,因此负次要责任。
对工人而言,总包方和钢构公司都是他的老板,不管直接老板、间接老板都必须承担他们的连带责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8-01
看你所述。总包方对安全问题还是比较重视的。
目前国家针对安全问题抓的很严格,主要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比较多。
首先:工程是合法的。手续齐全
1、事故发生在高空作业工作中,现场有没有监督管理?
2、有没有定期对现场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3、合同的安全免责事项,属于违法。事故发生按国家法定责任划分。不得在合同中划分。
4、有没有做安全应急措施预案?
5、班前交底会,是否详细说明事故隐患?
第4个回答  2012-08-01
都有责任,五五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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