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春秋战国时期的兵役制度级军种的发展

如题所述

春秋初时至战国早期各国的兵役制度基本是兵民一体的,战时为兵,农时为民,一年到头只集中训练几次,战斗力不强。此时的兵种主要以步兵和车兵为主。
春秋末年至战国初年开始有了职业兵,但数量没有民兵的数量多,多是国家都城附近的王戍部队。
至赵武灵王时期,赵国实行胡服骑射,于是赵国有了一只各国不容小觑的骑兵。
吴楚越争霸时期,由于这三个国家处于东南水乡,水军有了很大的发展。后吴越北上争霸甚至用海船运输货物与军队,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海军。
战国中后期,特别是各国的变法相继出完成后,兵种又有了变化。如秦法规定秦国的国民一生要服两次兵役,这已经是义务兵了。但由于秦国的法律严苛,实际执行中国民的兵役负担远远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年限制。
春秋时,由于各国战争的主旨是争霸,各国之间的战争无非是臣服与否,所以各国对于军队的重视程度远不及战国。
战国时,战争的主旨已经变成了兼并,军事上的失败就意味着亡国灭种,所以军事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如秦国的耕战制,整个国家都在为了军队服务。
春秋时的战争规模一般都不大,伤亡比也小。
但到了战国,如长平之战,一战死几十万人的战役在历史记载中有好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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