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妾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如题所述

中国古代社会中礼教森严,等级分明,即使是妾本身也有严格的区分,被分为数个不同的卑尊级别,各级别之间制度严明,无法逾越。按出身,妾分为贵妾,良妾和贱妾三类。贵妾是出身皇亲国戚与达官贵人之家的妾,在三类中地位最高。良妾是出身一般寻常百姓之家的妾。贱妾乃出身于戏子、妓女、乞丐和童养媳,在三类中地位最低。除了以出身区分为三类之外,妾又更进一步的根据血缘远近和亲属亲疏区分为以下数个等级:

    西周以前诸侯娶妻时不但有娶亲姊妹和堂姐妹为妾,还有娶妻子的侄女为妾,称作媵。西周以后此俗在汉族中变少,但在贵族中还有存在。

    侧室

    侧室为娶正妻的亲姊妹或堂姐妹为妾。侧室出嫁时坐红墙蓝顶轿子,和元配同时出嫁时,轿子在元配轿子之后,可随元配一起享受包括宰相在内的官员必须让道的特权。与元配同时出嫁时,可随元配一起享受到新郎家从正门进的特权。但侧室如单独出嫁,路遇官轿则必须给官轿让道,到新郎家时,只能从侧门进。侧室即使没生任何子女,历代法律规定也可以像正妻一样,名字入族谱,牌位入宗庙受祭拜,但非必须,最后决定权在宗族家法,如宗族家法不许,便不能,这是侧室低于正妻之处。继承权方面,如正室无子,侧室之子比其他庶出之子有优先权,侧室之子们之间则按侧室的等级次序继承。

    副室

    副室为正妻表姐妹出身的妾。因为中国古代为父系社会,姑姑仍为父系所出,所以正妻姑表姐妹出身的妾高于正妻舅表姐妹和正妻姨表姐妹出身的妾。同样,舅为男,姨为女,在父系社会中正妻舅表姐妹出身的妾又高于正妻姨表姐妹出身的妾。但因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后属于夫家的人,已经不属于原来的父系家族,因而副室的地位低于侧室。

    偏室

    偏室为正妻姑表姐妹和姨表姐妹出身的妾,但和正妻没有血缘关系。如果正妻姑父姨父娶数个妻妾,正妻姑姑姨母以外的妻妾所出的女儿们虽和正妻没有血缘关系,但在辈份上仍是正妻的表姐妹。因和正妻无血缘关系,这些正妻姑的表姐妹和姨表姐妹嫁给同一丈夫后不能成为副室,只能是地位更低的偏室。

    偏房

    偏房是和正妻没有任何血缘和亲属辈份关系的妾,可以是贵妾和良妾,也可能是贱妾。偏房为可以和丈夫,元配,侧室,和偏室同桌吃饭的最低级别的妾。偏房和偏房以下的妾必须产子才能名字入族谱,牌位入宗庙受祭拜,否则不行。继承权方面,如正室、侧室、副室和偏室无子,偏房之子比其他庶出之子有优先权。丈夫如需填房而无侧室、副室和偏室,偏房则为第一优先(贱妾出身的偏房除外,不能扶正)。

    陪房

    陪房为陪嫁侍女,多为贴身丫鬟或女管家,等级高于其他侍女出身的妾。陪房是可以扶正作为填房的最低级别的妾。丈夫如需填房而无侧室、副室、偏室和偏房,陪房则为第一优先(贱妾出身的陪房除外)。继承权方面,如正室、侧室、副室、偏室和偏房无子,陪房之子比其他庶出之子有优先权。

    侍妾

    侍女被收房成为妾。此等级及以下等级的妾不能被扶正。继承权方面,如正室、侧室、副室、偏室、偏房和陪房无子,侍妾之子比其他庶出之子有优先权。

    婢妾

    婢为古代男犯之女眷,本身没有犯罪,但因男子犯下株连之罪而受牵连入狱。官府罚婢到大户人家做工,薪资收归官府,但婢可被主人收房为妾。一旦被收房,婢妾可免罪出狱。男主人将其部曲的女眷收房为妾,其等级也为婢妾。契约劳工是婢妾另一主要来源,如黄梅戏天仙配中的男主角为葬父卖身三年为奴。婢妾的地位比侍妾更低,因为侍妾和男主人的关系为雇佣关系,侍女可以辞职不干,但婢妾和男主人的关系为附属关系,不能像侍女那样可以随时辞职不干。婢妾即使怀孕,也可被主人转送他人。

    通房

    通房和婢妾类似,但比婢妾地位更低,因为虽和婢妾一样被官府罚做工,但女囚本身犯罪,无法像婢妾一样借着和男主人结婚而免罪出狱。根据所女囚犯罪行,男主人若有意将通房收房为妾,须向官府缴一大笔费用,但并非所有罪过可以通过缴费赎罪。通房的其他来源为被男子赎身的妓女、买来的家妓、乞丐和童养媳。通房即使生下孩子,本人仍可被转让转让转卖。通房在家庭中的地位有如后宫中最低级别的嫔妃:皇后可以在皇帝同意下将其所生子女收养,嫔妃本人必须服从。同样,其如果其他妻妾和丈夫同意,通房所生子女可以被其他妻妾收养,而通房本人则无权表态反对。通房如在尚未被收房之前产子,而男主人又在收房之前去世,则其子只能以私生子的名分去分男主人的遗产。只有被收房之后,通房之子才算庶子。

    外室

    外地娶的妾,可以是以上妾中任何一种。

    外妇

    男子包养的情妇,无正式婚姻关系。外妇所生子女为私生子女,私生子即使是长子也无法继承封号爵位,也无法分得长支财。私生子有遗产继承权,但平分遗产时,私生子只能继承其他儿子所分得的一半。

拓展知识

周代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媵会成为侧室,地位比妾高。后世媵和妾渐渐不分。《礼记》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

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 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

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汉代以后一般的士大夫、平民都只有一个正妻(正室),同时可拥有多个妾。多数正妻是丈夫的第一位配偶。但也有“先纳妾后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于1892年纳妾王氏,王氏去世后与汤国黎结婚,但只称王氏为妾。多数朝代都禁止同时拥有多名正室(皇帝的正室为皇后,平民的正室为妻)。很少情况下,会有多个平妻的情况。因此严格的说,在中国历史上,一夫多妻几乎一直是不合法的,也很少发生。实际上中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成语“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就是形容妻子与妾侍很多的意思。虽然在当时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属于贱民)成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为妻,但实际上这些法律经常被违反。正妻死后,若妾要成为继室,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例如唐玄宗开元时,以孝友闻名的李日知“卒后,少子伊衡,以妾为妻” 。唐德宗时大臣李齐运,“以妾卫氏为正室” 。

自清朝乾隆年间承认兼祧合法性之后,民间多以兼祧之名娶平妻,即法律上的妾。生活中,两妻地位平等,此风延续至民国。民国建立之初的十几年,法律尚未涉及婚姻。民国十九年(1930年)12月,颁布的民法《亲属编》中废除了“妾之制度”,不再规定妾与妻的关系和在家庭中的地位。但司法解释和实际判决中,却默认了纳妾的合法性,诸如:“二十年院字第六四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5]“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号判例”称:“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奸,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5]这些司法解释造成男人纳妾不算重婚,使民国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名存实亡。社会生活中,男子多妻是为常见。抗日战争时期,局势动荡,出现大批“抗战夫妻”。1947年1月1日,民国政府以大赦令的方式,解决“抗战夫妻”触犯通奸罪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次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禁止重婚、纳妾。此后,纳妾在香港和澳门等地亦是法例所禁止的,否则是犯上了重婚罪;较为特别的是,香港政府直至1971年才完全废止大清律例,禁止纳妾。

在中国历史上,妾所生的子女称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称为嫡出,一般情况下,除非正妻无子女,否则庶出子女没有爵位及宗族继承权。流动财产上庶出子女拥有部分财产继承权,但一般低于嫡出子女。 《大明律》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

参考资料   李永强《 中国传统社会的妻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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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在中国古代妾的等级划分有两种方法:

1.按出身,妾分为贵妾,良妾和贱妾三类。

2.根据血缘远近和亲属亲疏区分为:媵,侧室,副室,偏室,偏房,陪房,侍妾,婢妾,通房,外室,外妇。

拓展资料:

特点:

1.妾的地位一般低于正妻但也有例外。《春秋左传正义》:“五年,春,王使荣叔来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礼也。(成风,庄公之妾。天子以夫人礼赗之,明母以子贵,故曰“礼”。)”

2.妾比妻子受到更多的宠爱。《幼学琼林·夫妇》:“受室即是娶妻,纳宠谓人娶妾。” 

3.妾也是合法的,庶子也有继承权。《二年律令·置后律》:“大夫后子为簪袅,不更后子为上造,簪袅后子为公士。其毋适(嫡)子,以下妻子、偏妻子。”。

4.妾多为贵族的特权,庶人多无妾。蔡邕《独断》:“天子一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夫人九嫔。诸侯一取九女,象九州岛,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资料链接: 百度百科_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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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5-01
不同的朝代是不一样的,你要的是哪个朝代的。 致地说,夏殷以前,中国后妃制度比较简略,文字记述也很模糊,大率将天子的配偶统称为妃。如皇帝有四妃;帝喾有四妃。正嫡叫元妃,其他的称为次妃。 周代天子开始立后,正嫡便叫王后。 《周礼》规定:天子立一后,三夫人(正一品),九嫔(正二品),二十七世妇(正三品至五品),八十一御妻(正六品至八品)。共121人 五者相参,以定尊卑。与外朝六宫、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相对应。六宫即前一宫,后五宫。后五宫指后一宫;三夫人一宫;九嫔一宫;二十七世妇一宫;八十一御妻一宫。后正位宫闱,体同天王;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掌教四德;世妇主知丧祭宾客;女御序王燕寝。 秦王赢政兼并六国,统一天下,自称为皇帝,其正嫡便叫皇后。 汉帝国后妃制度继承秦制,并明确规定皇帝的祖母称太皇太后,母亲称皇太后,中国后妃制度的母后称号就此确定,历代相沿。 嫔御制度汉代时确立,汉代后宫制历汉初四帝,以后汉武帝、汉元帝的订立、增益。嫔御名号分为十四等:昭仪、婕妤、 娥、容华、美人、八子、充依、七子、良人、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无涓这一等还包括共和、娱灵、保材、良使、夜者。 西汉初年帝王的正配叫皇后,其余嫔御名号有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 武帝时又加婕妤、 娥、容华、充依。 元帝时加昭仪,又有五官、顺常、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等。 东汉的后宫人数没有什么减少,但鉴于西汉外戚权重,改革后宫,嫔御名号只设四等。东汉光武帝并省前制,皇后之外,只立贵人、美人、彩女。后又加宫人、凡嫔妃四等。(后宫只立皇后、贵人。贵人金印紫绶依旧,但奉禄不过是数十斛粟。又设美人、宫人、采女三等,但却没有爵秩,只是赏赐充给而已。) 曹魏时出于文学的浪漫和对雅号的喜好,嫔妃分成12等:贵嫔、夫人、淑妃、淑媛、昭仪、昭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美人、良人。 魏太祖建国,皇后之下分后妃五等:夫人、昭仪、婕妤、容华、美人。 文帝增五等:贵嫔、淑媛、修容、顺成、良人。 明帝增淑妃、昭华、修仪三等。除顺成。 太和时,明帝诏复夫人之制,位在淑妃之上,夫人以下爵凡12等;贵嫔,夫人位次皇后,爵无所视;淑妃位同相国,爵比诸侯王;淑媛位同御史大夫,爵比县令;昭仪比县侯;昭华比乡侯;修容比亭侯;修仪比关内侯;婕妤视中二千石;容华视真二千石;美人视比二千石;良人视千石。 晋设三夫人:贵嫔、夫人、贵人;九嫔: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另有美人、才人、中才人。 北朝承魏晋制度,略有增损。“道武追尊祖妣,皆从帝谥为皇后。始立中宫。余皆或称夫人,多少无限,然皆有品次。太武稍增左右昭仪及贵人、淑房等。后庭渐多矣。又魏故事,将立皇后,必令乎铸金人,以成者为吉,又则不得古也。” 北魏孝文帝改定内宫: 左右昭仪视大司马,三夫人视三公,三嫔视三卿,六嫔视六卿,世妇视中大夫,御女视元士。后来又置女职,以典内事: 内司视尚书令、仆;作司、太监、女侍中三宫视二品;监、女尚书、美人、女史、女贤人、女书史、书女、小书女五宫视三品;中才人、供人、中使、女生才人、恭使宫人视四品;表衣、女酒、女飨、女食、奚官女奴视五品。 南朝宋在晋制上有增有删,至宋明帝时规定:以贵嫔、贵妃、贵姬为三夫人;以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以婕妤、容华、充华、承微、列荣为五职;另设散役包括美人、才人、良人。 南朝齐高帝建元元年,有司奏置贵嫔、夫人、贵人为三夫人;修华、修仪、修容、淑妃、淑媛、淑仪、婕妤、容华、充华为九嫔;美人、中才人、才人为散职。三年,太子宫置内职,良绨比开国侯;保林比五等侯;才人比驸马都尉。 南朝梁、陈以贵妃、贵嫔、贵姬为三夫人;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婕妤、容华、充华、承微、列荣为五职;美人、才人、良人为三职。 北周宣帝自称为天元皇帝,皇太后便被尊为天元皇太后,又设正阳宫皇后、天皇太后、天皇后、天右皇后、天左皇后,后宫制度至此全乱了。 二年二月,改制诏为天制,敕为天敕。颂令: 尊天元皇后为天无皇太后,天皇太后李氏为天元圣皇太后,天元皇后杨氏为天元大皇后,天皇后朱氏为天大皇后,天右皇后元氏为天右大皇后,天左皇后陈氏为天左大皇后,正阳宫皇后称皇后。 隋文帝杨坚得天下后,鉴于前朝的积弊,一一加以革新。后宫中也一改旧制,只设皇后正位宫闱。开皇二年,吩咐依照《周礼》著内官程式,省减后宫人数,规定嫔3人,掌教四德,视正三品;世妇9人,负责宾客祭祀,视正五品;女御38人,主管女工丝台,视正七品。 隋炀帝时,后妃、嫔没有专职,“唯端容丽饰,陪从燕游而已。”炀帝醉心此事,自制嘉名,以贵妃、淑妃、德妃为三夫人,吕第一;顺仪、顺容、顺华、修仪、修容、修华、充仪、充容、充华为九嫔,品第二;婕妤12人,品第三。美人、才人15人,品第四。为二十七世妇;宝林24人,品第五。御女24人,品第六。采女37人,品第七。为御妻。总计120人。另有承衣刀人等,“皆趋侍左右,并无员数,视六品以下。” 唐代皇后以下,设四夫人:贵妃、淑妃、德妃、贤妃;九嫔: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二十六世妇:婕妤、美人、才人各9人;八十一御妻:宝林、御女、采女各26人。 唐开元时期,以皇后以下设四夫人不合旧制,“乃置惠、丽、华三妃,六仪,四美人,七才人,而尚宫、尚仪、尚服各二。” 两宋嫔御的名号没有准则,比较纷纭杂乱。大致地说,初入宫时,女子的名号有:侍御、红霞帔。再进一步,封君,封夫人。南宋改君为夫人。君和夫人在人数和郡名上没有一定。夫人以后,再进便是才人、美人、婕妤,然后进为昭仪、昭容、修媛、修仪、修容、充媛、婉容、婉仪、顺容、贵仪等。再进为妃一级:贵妃、贤妃、德妃、淑妃、宸妃。宋后宫的显著特色是无定位,由初级开始,随宠遇增长,不断晋级。 辽代皇后之下,有元妃、德妃、文妃、惠妃,各妃这间没有什么等级差别。元代除了皇后和各妃这两个称谓,后宫中再没有别的名号。金代则复杂和完善一些。 金是女真人建立的王朝。金代明确规定,选后不取自庶族。金创国之初,后宫嫔妃没有名号。到金熙宗时,始有贵妃、贤妃、德妃之称。海陵王执政时,后宫寝多,宠妃有十二位:元妃、姝妃、惠妃、贵妃、贤妃、宸妃、丽妃、淑妃、德妃、昭妃、温妃、柔妃。金世宗天定年间,后宫简少。金章宗明昌时期,后宫规制大备。 金代后宫仿照汉制立了一套嫔御制度,明文确定: 皇后下设贵妃、贤妃、德妃三妃,正一品,同汉三夫人; 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正二品,同汉九嫔; 婕妤9人,正三品;美人9人,正四品;才人9人,正五品;同汉二十七世妇; 宝林27人,正六品;御女27人,正七品;采女27人,正八品,同汉八十一御妻。 另有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都不得是后宫内官。 元朝是蒙古族建立的朝代,元后宫除了正皇后以外,不有所谓的第二皇后、第三皇后,只要皇上高兴,设多少皇后都行。 明代的后宫宫女很多。宫女被皇帝御幸以后,便获得妃的名号,进入了皇帝嫔妃的行列。但明代后宫除了皇后的称谓,只有妃这一级,没有嫔。妃有贵妃、淑妃、宁妃、贤妃、恭妃、宸妃、康妃、庄妃、裕妃,贵妃在妃这一级中地位最高。 清代宫廷的后妃制度是在清入关以后坐镇北京的第二位皇帝康熙皇帝玄烨确定的: 尊皇帝的祖母为太皇太后;母亲为皇太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住慈宁宫,太妃、太嫔随住; 皇后坐镇中宫,主持后宫事务; 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分住东西六宫; 嫔以下设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随皇贵妃分住东西六宫。 清后宫制度规定,皇帝大婚之前,选八位比皇帝大的宫女,供皇帝进御,即献身皇帝。八位宫女都有名分,授以宫中四个女官的职衔:司账、司寝、司仪、司门。
第3个回答  2014-05-01
不同的朝代是不一样的,你要的是哪个朝代的。 致地说,夏殷以前,中国后妃制度比较简略,文字记述也很模糊,大率将天子的配偶统称为妃。如皇帝有四妃;帝喾有四妃。正嫡叫元妃,其他的称为次妃。 周代天子开始立后,正嫡便叫王后。 《周礼》规定:天子立一后,三夫人(正一品),九嫔(正二品),二十七世妇(正三品至五品),八十一御妻(正六品至八品)。共121人 五者相参,以定尊卑。与外朝六宫、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相对应。六宫即前一宫,后五宫。后五宫指后一宫;三夫人一宫;九嫔一宫;二十七世妇一宫;八十一御妻一宫。后正位宫闱,体同天王;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掌教四德;世妇主知丧祭宾客;女御序王燕寝。 秦王赢政兼并六国,统一天下,自称为皇帝,其正嫡便叫皇后。 汉帝国后妃制度继承秦制,并明确规定皇帝的祖母称太皇太后,母亲称皇太后,中国后妃制度的母后称号就此确定,历代相沿。 嫔御制度汉代时确立,汉代后宫制历汉初四帝,以后汉武帝、汉元帝的订立、增益。嫔御名号分为十四等:昭仪、婕妤、 娥、容华、美人、八子、充依、七子、良人、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无涓这一等还包括共和、娱灵、保材、良使、夜者。 西汉初年帝王的正配叫皇后,其余嫔御名号有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 武帝时又加婕妤、 娥、容华、充依。 元帝时加昭仪,又有五官、顺常、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等。 东汉的后宫人数没有什么减少,但鉴于西汉外戚权重,改革后宫,嫔御名号只设四等。东汉光武帝并省前制,皇后之外,只立贵人、美人、彩女。后又加宫人、凡嫔妃四等。(后宫只立皇后、贵人。贵人金印紫绶依旧,但奉禄不过是数十斛粟。又设美人、宫人、采女三等,但却没有爵秩,只是赏赐充给而已。) 曹魏时出于文学的浪漫和对雅号的喜好,嫔妃分成12等:贵嫔、夫人、淑妃、淑媛、昭仪、昭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美人、良人。 魏太祖建国,皇后之下分后妃五等:夫人、昭仪、婕妤、容华、美人。 文帝增五等:贵嫔、淑媛、修容、顺成、良人。 明帝增淑妃、昭华、修仪三等。除顺成。 太和时,明帝诏复夫人之制,位在淑妃之上,夫人以下爵凡12等;贵嫔,夫人位次皇后,爵无所视;淑妃位同相国,爵比诸侯王;淑媛位同御史大夫,爵比县令;昭仪比县侯;昭华比乡侯;修容比亭侯;修仪比关内侯;婕妤视中二千石;容华视真二千石;美人视比二千石;良人视千石。 晋设三夫人:贵嫔、夫人、贵人;九嫔: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另有美人、才人、中才人。 北朝承魏晋制度,略有增损。“道武追尊祖妣,皆从帝谥为皇后。始立中宫。余皆或称夫人,多少无限,然皆有品次。太武稍增左右昭仪及贵人、淑房等。后庭渐多矣。又魏故事,将立皇后,必令乎铸金人,以成者为吉,又则不得古也。” 北魏孝文帝改定内宫: 左右昭仪视大司马,三夫人视三公,三嫔视三卿,六嫔视六卿,世妇视中大夫,御女视元士。后来又置女职,以典内事: 内司视尚书令、仆;作司、太监、女侍中三宫视二品;监、女尚书、美人、女史、女贤人、女书史、书女、小书女五宫视三品;中才人、供人、中使、女生才人、恭使宫人视四品;表衣、女酒、女飨、女食、奚官女奴视五品。 南朝宋在晋制上有增有删,至宋明帝时规定:以贵嫔、贵妃、贵姬为三夫人;以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以婕妤、容华、充华、承微、列荣为五职;另设散役包括美人、才人、良人。 南朝齐高帝建元元年,有司奏置贵嫔、夫人、贵人为三夫人;修华、修仪、修容、淑妃、淑媛、淑仪、婕妤、容华、充华为九嫔;美人、中才人、才人为散职。三年,太子宫置内职,良绨比开国侯;保林比五等侯;才人比驸马都尉。 南朝梁、陈以贵妃、贵嫔、贵姬为三夫人;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婕妤、容华、充华、承微、列荣为五职;美人、才人、良人为三职。 北周宣帝自称为天元皇帝,皇太后便被尊为天元皇太后,又设正阳宫皇后、天皇太后、天皇后、天右皇后、天左皇后,后宫制度至此全乱了。 二年二月,改制诏为天制,敕为天敕。颂令: 尊天元皇后为天无皇太后,天皇太后李氏为天元圣皇太后,天元皇后杨氏为天元大皇后,天皇后朱氏为天大皇后,天右皇后元氏为天右大皇后,天左皇后陈氏为天左大皇后,正阳宫皇后称皇后。 隋文帝杨坚得天下后,鉴于前朝的积弊,一一加以革新。后宫中也一改旧制,只设皇后正位宫闱。开皇二年,吩咐依照《周礼》著内官程式,省减后宫人数,规定嫔3人,掌教四德,视正三品;世妇9人,负责宾客祭祀,视正五品;女御38人,主管女工丝台,视正七品。 隋炀帝时,后妃、嫔没有专职,“唯端容丽饰,陪从燕游而已。”炀帝醉心此事,自制嘉名,以贵妃、淑妃、德妃为三夫人,吕第一;顺仪、顺容、顺华、修仪、修容、修华、充仪、充容、充华为九嫔,品第二;婕妤12人,品第三。美人、才人15人,品第四。为二十七世妇;宝林24人,品第五。御女24人,品第六。采女37人,品第七。为御妻。总计120人。另有承衣刀人等,“皆趋侍左右,并无员数,视六品以下。” 唐代皇后以下,设四夫人:贵妃、淑妃、德妃、贤妃;九嫔: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二十六世妇:婕妤、美人、才人各9人;八十一御妻:宝林、御女、采女各26人。 唐开元时期,以皇后以下设四夫人不合旧制,“乃置惠、丽、华三妃,六仪,四美人,七才人,而尚宫、尚仪、尚服各二。” 两宋嫔御的名号没有准则,比较纷纭杂乱。大致地说,初入宫时,女子的名号有:侍御、红霞帔。再进一步,封君,封夫人。南宋改君为夫人。君和夫人在人数和郡名上没有一定。夫人以后,再进便是才人、美人、婕妤,然后进为昭仪、昭容、修媛、修仪、修容、充媛、婉容、婉仪、顺容、贵仪等。再进为妃一级:贵妃、贤妃、德妃、淑妃、宸妃。宋后宫的显著特色是无定位,由初级开始,随宠遇增长,不断晋级。 辽代皇后之下,有元妃、德妃、文妃、惠妃,各妃这间没有什么等级差别。元代除了皇后和各妃这两个称谓,后宫中再没有别的名号。金代则复杂和完善一些。 金是女真人建立的王朝。金代明确规定,选后不取自庶族。金创国之初,后宫嫔妃没有名号。到金熙宗时,始有贵妃、贤妃、德妃之称。海陵王执政时,后宫寝多,宠妃有十二位:元妃、姝妃、惠妃、贵妃、贤妃、宸妃、丽妃、淑妃、德妃、昭妃、温妃、柔妃。金世宗天定年间,后宫简少。金章宗明昌时期,后宫规制大备。 金代后宫仿照汉制立了一套嫔御制度,明文确定: 皇后下设贵妃、贤妃、德妃三妃,正一品,同汉三夫人; 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正二品,同汉九嫔; 婕妤9人,正三品;美人9人,正四品;才人9人,正五品;同汉二十七世妇; 宝林27人,正六品;御女27人,正七品;采女27人,正八品,同汉八十一御妻。 另有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都不得是后宫内官。 元朝是蒙古族建立的朝代,元后宫除了正皇后以外,不有所谓的第二皇后、第三皇后,只要皇上高兴,设多少皇后都行。 明代的后宫宫女很多。宫女被皇帝御幸以后,便获得妃的名号,进入了皇帝嫔妃的行列。但明代后宫除了皇后的称谓,只有妃这一级,没有嫔。妃有贵妃、淑妃、宁妃、贤妃、恭妃、宸妃、康妃、庄妃、裕妃,贵妃在妃这一级中地位最高。 清代宫廷的后妃制度是在清入关以后坐镇北京的第二位皇帝康熙皇帝玄烨确定的: 尊皇帝的祖母为太皇太后;母亲为皇太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住慈宁宫,太妃、太嫔随住; 皇后坐镇中宫,主持后宫事务; 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分住东西六宫; 嫔以下设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随皇贵妃分住东西六宫。 清后宫制度规定,皇帝大婚之前,选八位比皇帝大的宫女,供皇帝进御,即献身皇帝。八位宫女都有名分,授以宫中四个女官的职衔:司账、司寝、司仪、司门。 虽然是复制的~但是~ :)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正常情况下一夫多妻的家庭里面,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位正妻,称为嫡妻(我说的是古代啊 下同)正妻不能降为妾,通常只在犯七出的情况下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出,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出(三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高,后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除正妻以外的其他合法配偶就是庶妻,但通常称作妾或侧室。媵在周代盛行,周代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正妻的同族陪嫁女子),后世鲜见。(记得以前北方的民歌里面还有唱的 带着你的妹妹什么的...)妾一般是男子娶地位低于自己的女子,不经过三书六礼(就是明媒正娶的意思 也就是现在说的“五子登科”),而以较简单的仪式纳为配偶,称为纳妾。妾可以买卖,但妻子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为妻,否则男方可能被处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子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后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代,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情况更普遍,也有男子买卖妻子的情况出现。另外亦会有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婚姻仪式的女性,多为婢女或妓女等贱民女子,近似现代的情妇,有时也被称为妾,或称侍妾。婢女则是男子纳地位卑贱的女子,比如家里的婢女或者买来的歌妓,这些女子因为身份原因,属于贱民阶级,不能做士人之妾,只能做婢女或宠姬,近似情妇。妾和婢女之间有区别,地位不能互换,以婢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子以后,才可以立为妾。古代社会 男子的配偶 地位不一样 她们的后代在继承权力上也不一样 您可以参考这个网页的: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2/20/Chinese_heir.jpg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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