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外出干活,不小心刀割到他的手指,缝了5针,他休息17天拆线再回来上班,因为单位有意外险工伤险

和同事外出干活,不小心刀割到他的手指,缝了5针,他休息17天拆线再回来上班,因为单位有意外险工伤险,所有误工费和医疗费都报销,但是他来上班开始问我要1700营养费,现在谈下来还是要800,我觉得不用这么多,怎么办

  按法律规定,你不用赔偿,因为是工伤。所以伤者向你索取钱财于法无据。但从人情考虑,你有过错,可以酌情送点营养品。。
  【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国家赔偿法》[2] 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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