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10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现在小偷被抓了,我朋友也被派出所带走了,昨

我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10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现在小偷被抓了,我朋友也被派出所带走了,昨天刚抓走,今天就说要判刑一年半,请问这合理吗?构成犯罪吗?

  1000元购买笔记本电脑 应该视为明知是赃物购买,显著低于市场价购买,根据事实推定,很容易被推定为明知,应当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情节 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在交易过程买卖双方都心照不宣,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又没有卖赃者已告知收赃人赃物来源的供述,可以从事实来推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
  一是看赃物交易的时间、地点,如夜间收购、路边收购 ,对“明知”认识的程度就大于白天收购、市场收购;
  二是看赃物的品种、质量,如果赃物属于刚在市场发行的新产品,则不法来源的可能性就大,因为合法的所有者不会轻易卖掉,除非抢劫或盗窃所得赃物;
  三是看交易的价格,是否显著低于市场价值,根据经验,一般卖赃者所得赃款仅仅是赃物鉴定价值的三分之一左右;
  四是看有无正当的交易手续,卖赃者是否急于脱手;
  五是看赃物与卖方身份、体貌的匹配性以及卖主对赃物的了解程度,等等。
  然后分别列出可证明“明知”的基础事实和可反驳“明知”的基础事实进行分析比较,再结合人们一般的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判断哪一方的事实和理由更为充分可信,最后推出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的结论追问

卖赃物的人还和我朋友认识,但不是特别熟,他说电脑是他是一个学生,是他自己。没有生活费了所以要卖。然后昨天刚把人抓走,今天就判刑一年半,这合理吗?

追答

不可能今天判刑的,会经过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
如果确实可以判断不明知的,那么,应当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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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7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必须有主观上的“明知”。对赃物并不知情,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条是处理善意占有赃物的一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办案中已经查明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应当予以追缴,对买主确实知道是赃物而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回,予以没收或退还原失主;对买主确实不知道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的,应当由罪犯按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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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27
怎么说呢,从道德和法律上讲这是合理的。毕竟是你朋友这样贪小便宜的存在给与了小偷作案的动机,正如要是大家都不吃猪肉,估计就没人杀猪了,也没人养猪了
第3个回答  2015-08-27
1、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赃物,不会有任何处罚。即使在半知情(就是明知来路不正,比如买街头手机)下,法律目前也持谅解态度。
2、虽然不处罚,但无论如何赃物会被没收交还原主。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如果失主找到自己的物品,那么你朋友就应该无偿把物品归还给。追问

卖赃物的人还和我朋友认识,但不是特别熟,他说电脑是他是一个学生,是他自己。没有生活费了所以要卖。然后昨天刚把人抓走,今天就判刑一年半,这合理吗?

追答

按照法院的效率,不可能这么快就定罪。

第4个回答  2015-08-27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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