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在7年前去世 遗留成都一套单位分配住宅 产证齐全 房屋产权写的是妈妈名字 户口上只有妈妈一个人为户主 后爸爸再婚 经家里人协商房屋过户给我 因为当时我未成年且已经继承爷爷一套老房子 所以直到现在仍未办理产权过户 可是妈妈那套房子在今年即将拆迁 涉及赔偿问题 所以必须现在办理过户 假设房屋价值10万 请问:
1.办理过户的手续有哪些?需要什么资料?大概多久能办理下来?
2.这套房屋是否属于继承?是否应该交税?纳税所需多少钱?
3.后妈是否也具有该房屋拥有权?如果需要公证其他人放弃拥有权是否后妈也需要公证?
4.如果之前我已经拥有一套住宅,那么现在过户是否按2次房算房税?
5.如果房屋拆迁改造,所拥有新房会不会再补交房税?
问题很麻烦 小女子经济能力有限 拜请高手指教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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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公证书→至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 注意!继承房屋不视为销售,无需办理网签和资质审核,不同的继承方式税费情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