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获得国家和省级精神文件单位的,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按月工资的100%发给奖励,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的按月工资的80%发给奖励,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的按月工资的60%发给奖励。
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举止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扩展资料
对标对表,守正创新,金昌市严格对照2018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研究制定了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实施意见、考评奖惩办法等一系列方案和制度,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推动创建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让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金昌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新格局,探索实行“4+1”人大代表工作新模式及基层协商民主试点工作,大力实施“重教育、大建设、精管理、强宣传”四大创建行动,集民智、聚民力、顺民心,全面提升城市内涵和品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为解决住房、教育、医疗、就业、文化、社会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金昌在全省率先建成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市,实现了城乡低保全面并轨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整合并轨,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
累计投入2552万元,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9所,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110所,覆盖了85.3%的城市社区、79.7%的农村社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金昌:用文明铸就城市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