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剩余价值有2个方法:绝对和相对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中有延长工作日和提高劳动强度,后者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提高劳动强度?这个和相对剩余价值(减小必要劳动时间)有什么区别呢?

劳动强度是劳动的内含量或劳动的密度,增进劳动的强度,意思就是说在同一时间内增加劳动的支出。

劳动强度是一个容易进行主观感觉而不容易进行理性抽象的概念。过去,人们往往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强度:主观感觉和工作量密度。

比如一个人正常工作8小时,每小时生产1件商品,那么总共就是8件。其中4件商品用于支付工资,就是说前4个小时是必要劳动时间,后四个小时是资本家剥削你的时间。

提高工作强度,每小时生产2件。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必要劳动时间(生产4件产品来支付报仇的时间)就是2小时了,剩下的6小时都是资本家剥削你的时间了,就是剩余价值提高至6小时的12件了。

现实中就是要求2天做好的工作,改成1天交。要么加班,要么提高工效。那多出来的一天,就相当于被用于其他给资本家创造价值的地方了。

资本家为了加强对工人的剥削,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所采取的基本途径有两条,一是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或强迫工人提高劳动强度,绝对地增加剩余劳动时间,这种方法叫"绝对剩余价值";

二是通过技术进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即缩短工人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这种方法叫"相对剩余价值"。

扩展资料:

价值是商品经济形态社会的一个基本事实。价值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这是工厂制的事实。它的表象是劳动协议或劳资谈判合同的执行过程的结果。

其实,新制度经济学的不完全合同理论,地位上相当于“剩余价值理论”,说的是劳动者不能弄清楚自己的“剩余”,实际上就是资方最后的控制权,它不属于劳动者。

劳动者对劳动过程没有最后的控制权。这是个商品社会的事实,马克思把它称作“剩余价值理论”。即在狭义视阈下, 资本主义企业被直接规定为资本家特别利用市场劳动力合约的一个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控制生产方式和劳动合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剩余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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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1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的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应算在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之中,也就是属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

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延长劳动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在劳动力不变的条件下,用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相对的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自动化只是意味着剩余价值生产所使用的生产工具更加先进了,不论是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还是“无人工厂”,它们在本质上依然是物化劳动或不变资本的实物形式。

它们的价值是在工人生产它们的过程形成的,在它们参加产品的生产时,只是把原有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而不创造新价值,更不能创造剩余价值。

扩展资料:

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剩余价值考察的是劳动过程当中的“价值增殖”。显然,此“增殖”非彼“增值”,但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的价格和利润增长运动。

资本家为了加强对工人的剥削,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所采取的基本途径有两条:

一是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或强迫工人提高劳动强度,绝对地增加剩余劳动时间,这种方法叫"绝对剩余价值"。

二是通过技术进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即缩短工人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这种方法叫"相对剩余价值"。

价值是商品经济形态社会的一个基本事实。价值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这是工厂制的事实。它的表象是劳动协议或劳资谈判合同的执行过程的结果。

其实,新制度经济学的不完全合同理论,地位上相当于“剩余价值理论”,说的是劳动者不能弄清楚自己的“剩余”,实际上就是资方最后的控制权,它不属于劳动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产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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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1-09

劳动强度是劳动的内含量或劳动的密度,增进劳动的强度,意思就是说在同一时间内增加劳动的支出。

劳动强度是一个容易进行主观感觉而不容易进行理性抽象的概念。过去,人们往往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强度:主观感觉和工作量密度。

比如一个人正常工作8小时,每小时生产1件商品,那么总共就是8件。其中4件商品用于支付工资,就是说前4个小时是必要劳动时间,后四个小时是资本家剥削你的时间。

提高工作强度,每小时生产2件。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必要劳动时间(生产4件产品来支付报仇的时间)就是2小时了,剩下的6小时都是资本家剥削你的时间了,就是剩余价值提高至6小时的12件了。

现实中就是要求2天做好的工作,改成1天交。要么加班,要么提高工效。那多出来的一天,就相当于被用于其他给资本家创造价值的地方了。

资本家为了加强对工人的剥削,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所采取的基本途径有两条,一是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或强迫工人提高劳动强度,绝对地增加剩余劳动时间,这种方法叫"绝对剩余价值";

二是通过技术进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即缩短工人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这种方法叫"相对剩余价值"。

扩展资料:

价值是商品经济形态社会的一个基本事实。价值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这是工厂制的事实。它的表象是劳动协议或劳资谈判合同的执行过程的结果。

其实,新制度经济学的不完全合同理论,地位上相当于“剩余价值理论”,说的是劳动者不能弄清楚自己的“剩余”,实际上就是资方最后的控制权,它不属于劳动者。

劳动者对劳动过程没有最后的控制权。这是个商品社会的事实,马克思把它称作“剩余价值理论”。即在狭义视阈下, 资本主义企业被直接规定为资本家特别利用市场劳动力合约的一个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控制生产方式和劳动合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剩余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强度

第3个回答  2019-08-02
我个人理解,
绝对剩余价值主要就是并没有提高生产技术。
延长工作日很显然,就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创造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时间。
而提高工作强度,你可以百度一下,工作强度,针对这个名词解释,马克思提到了就是增加工作密度,浓缩工作时间,也并没有减少必要劳动时间。
打个比方,比如之前两条拧螺丝的流水线分配给两个工人来拧,一人负责一条。现在把这两条都让一个人来负责,他可能要拧完这个马上转身拧另一条线上的。由于传送螺丝的流水线输送带输送速度是不变的,那么这两批次的螺丝产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变,也没有什么技术提升。
但是,这一个工人,在同样的工作时间内做了之前两倍的工作量,或许之前他负责一条线,拧完一个螺丝还会有几十秒的闲暇时间,但是现在所有时间都被利用了起来,劳动时间浓缩,劳动强度增加了,所以马克思说这算作绝对剩余价值。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8
很简单,比如一个人正常工作8小时,每小时生产1件商品,那么总共就是8件。其中4件商品用于支付你的工资,就是说前4个小时是必要劳动时间,后四个小时是资本家剥削你的时间。
现在,要求你提高工作强度,每小时生产2件。工资不变的情况下,你的必要劳动时间(生产4件产品来支付你报仇的时间)就是2小时了,剩下的6小时都是资本家剥削你的时间了。就是剩余价值提高至6小时的12件了。
现实中就是要求你2天做好的工作,改成1天交。你要么加班,要么提高工效。那多出来的一天,就相当于被用于其他给资本家创造价值的地方了。追问

但这样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从原来的4小时变成2小时了吗?这样就意味着必要劳动时间减少了,和相对剩余价值有点像了。
那么提高劳动强度就是指单个企业提高劳动强度从而减小了自己单位的必要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关系?相对剩余价值里说的减少必要劳动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可以这样理解吗?

追答

(接上)打个比方说,相对剩余价值就是减薪,绝对剩余价值就是无偿加班加产。前一个价值总量不变,但你获得的少了。后一个你获得的不变,但创造的价值总量多了(对你而言是白做了)。绝对和相对之别,就在于价值总量变还是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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