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手下两名工人,下班的时候自己借包工头的电动车(借车子骑的人有驾照)骑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其中交警队出具的鉴定书是,骑车的这名工人是7分过错,现在搭车子的人(此人已满60岁)把骑车子的人和发生车祸的相对方给告了,要求这两方给其赔偿3万,但是这个人并不严重,祝愿不到一个星期,且出车祸之后不到一个月左右,就已经去另外的工地打零工了,那么请问各位这个责任是怎么分配的,然后就是这个包工头有没有责任?谢谢各位
算工伤,责任怎么分配啊,目前搭车一方告了骑车一方和车祸的相对方,没有告包工头,就是想知道包工头在这个法律关系里面是什么角色,承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