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改房,由儿子出资买,遗产该怎样给儿女们分?

父亲的公房,1998年时进行房改,当时父亲不愿买,让儿子出资购买,儿子出资买下了,房产证仍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来日无多,留下遗嘱,把房子留给儿女们均分。

请问:父亲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公正分配怎样分?

请勿转帖回答。
请给出准确答案。

父亲的房改房,由儿子出资买,遗产儿女都有份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留有协议和遗嘱的按照遗嘱和协议进行。没有遗嘱和协议,那么按照继承权进行分配。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8
  一,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这个就属于父亲的遗产,父亲留有遗嘱的,应该以遗嘱为准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父亲的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配偶都是父亲遗产的共有人。原则上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平分遗产。
  二,当然,你作为父亲房改房的出资者,有权利就自己出资的部分要求父亲返还自己出资的债权(不是产权)。如果父亲生前没有返还,那么可以由各继承人折价返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1
房产属于父母的财产,父亲有权处分一半房产。儿子的出资作为债权,由父亲偿还。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简单说,这样合法,先按遗嘱来,然后其他子女给你金线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9-11
先须还清儿子出的资及多年利息,再均分可也。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