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医院就诊期间要去上厕所,因为地滑意外摔断腿,可以向医院索取医疗费吗?

老人在医院就诊期间要去上厕所,因为地滑意外摔断腿,可以向医院索取医疗费吗?

如果是因为医院厕所地板太滑或者没有警示标语等需要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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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7
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相关费用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梁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