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一应届新生,我的兵役证上面写的是应服兵役,这就是说我马上就要当兵吗?我的同学都是缓服兵役。...

我是大一应届新生,我的兵役证上面写的是应服兵役,这就是说我马上就要当兵吗?我的同学都是缓服兵役。我还能读大学吗?

不用担心,这一栏的意思是“服役能力”,法定有三类情况: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
免服兵役:指公民因身体条件(残疾)不适合服兵役,国家免除他们服现役和预备役的义务。

不得服兵役:是指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他们不仅没有服现役资格,也没有当民兵或登记服预备役的资格。

应服兵役:是指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之外的人。

你和你们同学都属于“应服兵役”,包括“及时服”和“暂缓服”,可能是给你填证的人或信息出了点小误差,填成“及时服”的意思了,但在校生界定上是属于“暂缓”的,绝不会因为证件上的误差就违背政策。 一般你是不必担心的,可以不做任何动作,因为你有太多事实证明你是在校生的,若是有哪个人武部的昏头了电话甚至发函通知你去入役体检,你直接问他你是在校生需要什么证明缓服。他要什么证明,你就给他什么证明。比如学生证、学籍证明、学校证明材料。这些都很好办,拿着他的函去校办或系办开就是了。
给人武部的时候顺便把兵役证上的改了,免得下年又再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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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09

不是的,兵役是自愿的。

兵役法部分: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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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9-01
恭喜你,体检是优等。你能读完大学。除非你志愿去当兵
第3个回答  2012-08-31
我之前也是这样。到学校里打一个在读证明,如果有人催你去服兵役就把在读证明交过去就行了,如果没有催你就别管了。
第4个回答  2018-07-19
按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参加兵役登记,接受祖国的挑选。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服兵役并不是依照自愿与否的,而是经过兵役机关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后,经过层层筛选后,择优征集的。这是公民的义务。另外,你提到的所谓自愿参军,面向的实际上是指当年年满十七周岁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并不是针对已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不要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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