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事业单位有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
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具体工作运行中,往往是由上级编委对该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下达“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岗位、定人员。这个“定人员”,就是定编制。而这些编制人员的办公经费、工资福利等,均有政府财政保证。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细化,使上述单位中原有的人员难以承担现有的工作量,因此很多单位在编制以外招聘人员,而这些人员显然就成了“编外人员”。
事业单位不在编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
扩展资料:
差别改革方向:
一是逐步取消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制度。这是一个制度性的改革方案。这需要解放思想,改变传统思维模式,对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体制从以“养人为主”逐步变为以“养事为主”,人员规模不与“编制”挂钩,而与“事业”挂钩。当然,这一方案改变巨大,需要从全局进行统筹考虑。
二是改变传统编制管理方式,建立动态化的人员编制管理机制。这是一个在现有管理体制下的调整改革方案。这一方案要求编制主管部门抛弃原有僵化简单的编制管理手段,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地区面积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层级服务人口等多种因素。
将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引进当代先进的数量统计模型和技术,综合科学地确定人员编制需求总量,并建立常态化的动态调节机制,适时调整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分布,使人员编制管理有利于而不是阻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编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