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8月在人保购买的车险,到期日是9月1日。保期内有两次理赔。2011年6月提前转投保到天平

保险。今年出险一次。可是今年9月投保是发现去年尽然有三次出险…导致交强险原价不说,还上浮10%,另外商业险折扣也少了很多…经查实,是因为2010年度人保的那两次出险赔付日期跨到了2011年度天平保险的时间内…人保这么大的公司怎么这么玩阴招…求解决途径?……

你是不是以为出了险的话在没到期前到其它公司续保下来,然后交强险都打折了并且商业险也不用提高了。其实这样操作的话等到第三年续保时老帐新帐一齐算你还更不划算。不是保险公司跟你玩阴的。解决办法就是:下次别再干这事。因为你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你并没有告知续保的保险公司你去年出了三次险,如果你据实相告了,那么当时续保交强险就涨回原位了,商业险也可能会有所提高一点,就不会搞到第三年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交强险还要回归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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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4
这不存在玩阴的,是按理赔结束的具体时间来算,如果从报案到理赔完毕跨年了,那理赔次数是按11年到12年这个年度计算,所以给你按3次
第2个回答  2012-09-13
这个不是保险公司在玩阴招,是目前所有财产保险公司约定俗成的做法,出险次数按照你领款时间计算,而不是按照出险时间计算。这么做的科学之处在于,你出险了不一定需要保险公司赔偿,比如你上次发生两次理赔,你如果没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就不计算出险次数,所以保险公司不敢按照出险时间计算。另外,你转保天平时应该享受到未出险优惠了。
第3个回答  2012-09-14
这个保险跟人保没有什么关系,出险次数现在是保监会统一在管理,不管你在哪家保险承保,出险记录都是一样的,赔款以结案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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