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培训了5天后开始上班,然后上了二十七天的班、也就是总共三十二天.试用期是二千块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之前说做够一个月就培训期间就有工资的,(我是还在试用期的、没有签合同)现在又说我辞职没有提前半个月,培训期间不给工资!请问对方是否合理?我能拿到全额工资吗?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得出结论:试用期应该支付给你之前约定的全额工资,超过了一个月没签合同,公司应该赔你一个双倍。

其次,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得出结论,你辞职不需要提前半个月。

综上:你的工作时间应算作32天,需要至少支付你2000元。我不知道你的辞职时间和细节,如果你在32天之后提出的辞职你甚至可以主张赔偿你一个月工资!但前提是你得举证:1、工作时间段(培训时间证明,入职时间证明,工装,工牌)。2、辞职时间及相应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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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9
1、你进入公司开始培训的第一天开始,就应该签合同了,没有合同,公司违法在先。
2、在试用期内离职一般来说只要提前3天就可以,有的公司可能有各种培训,这方面是可以单独做出约定的。
3、因为你再试用期,没有合同,这样的情况你仲裁肯定输。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说已经和你谈好条件,并拟好了合同,只要你还在试用期,合同即使没有签,问题不大。
4、如果公司全额给你最好,不给,27天的肯定没有问题,5天的培训期,没有合同,很难说明。
5、个人不建议仲裁,这样的你肯定输,没有必要为了5天的工资耗费那么长的时间去仲裁。
6、你要知道,公司怎么对待离职的员工是做给在职的员工看的,这样言而无信的企业,怎么可能留住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6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试用期的,即使约定也是无效的。
2、工资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无故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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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8-29
单工作日工资=2000/21.75=91.95元/工作日
工资=工作天数(不含休息日)*91.95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8-29
试用期也应该有工资,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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