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我在某公司上班时缴了一年多的住房公积金,2009年3月离职,后来住房公积金卡遗失,现在人在外地。请问,我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在已开通网上离职提取业务,如满足条件,你可申请网上提取:职工离职两年以上且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可登录住房公积金官网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5家银行(建行、农行、工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卡中的任意一张的正面图片,可在线办结离职提取业务;如有疑问或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详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孙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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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如果是正常离职,也就是辞职的话,那么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来,但是如果是自离的话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
如果是辞职,只需要到当地社保局转移社保,然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续需要公司正式的辞职文件,身份证,还有公积金账号,如果是自理的话,可以网上预约,但是预约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
根据《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第八条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扩展资料: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可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入学录取通知书、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可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可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继续缴存的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可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这13种情形下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离职后公积金不能全部提取出来,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但如果你是在月初或月中离职,上个月的公积金可能还没有转入个人账户,建议要等到每月20号以后去办理会比较好一些。具体申请需要的资料可参照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