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两年,缓刑三年"这句怎么理解????

如题所述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8961733.html?s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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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1
就是说,这两年的刑,三年以后再执行。也就是说,三年以后再去坐牢。
但往往在这两年期间,如果表现好的话,可能就会减刑。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有特殊情况,不适合立刻服刑的,会采取这样的措施。
比如,当事人身体不好,怀孕了,或者哺乳期,等多种情况下,会缓刑
第2个回答  2007-12-11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给了伱缓刑的意思就是说··在缓刑期内··别犯错就能不执行原该判处的刑法。 具体在缓刑期该注意什么··他会告诉伱。不过我在这也告诉伱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有缓刑是好东西··最怕伱没

而且缓刑之后,是不执行原罪刑,不像假释,假释了5年内犯什么,故意,有期徒刑以上等条件的罪是构成累犯,缓刑完了之后不构成累犯,

能有缓刑就是好事
第3个回答  2007-12-11
判了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如果表现好,三年期满,就不用坐牢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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