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政治提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5-01
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要点
第一单元 :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注意,不属于人民的但属于中国公民有: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分裂国家的人③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
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什么是我国的公民?(p6)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中国公民:★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①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②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 人身自由权利⑤……⑨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8、公民应该如何正确地行使权利?(p10--11)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 联系: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即道德义务不等于法定义务,不履行道德义务,不一定违反法定义务。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二单元 :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p25)
2、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参与一切社会活动,享受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意义,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即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都是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p26.d2)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济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4、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5、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 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6、公民应该怎么样对待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这是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伤害事件的发生。我们要关爱圣灵,关爱他们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7、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p35)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8、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可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9、★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39)①侮辱:公然漫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10、肖像的地位是什么?(p40) 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1、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p41) 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12、★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d2)(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13、什么是姓名权?(p43)★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 、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4、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p43)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5、★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p44)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16、隐私的含义(P46)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 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
17.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P46、47)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18、隐私权的含义(P48)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19、隐私权的内容(p48-50)(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但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在公共场所的活动、违法犯罪行为更不是隐私。)
20、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p51-52)(1)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21、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p53)(1)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2)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22、★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第三单元 :
1、★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作用:对个人:一方面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是个人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P59)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P60)
2、什么是受教育权?(p60)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3、什么叫义务教育?其法律依据是什么?(p61)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4、★义务教育具有什么特征?(p61)(1)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2)公益性,即不受学费、杂费。它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3)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5、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这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第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第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第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6、★为什么子女上学不是个人的私事?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同时,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如果自己不想上学就不去上学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可见,孩子不上学并不只是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大事。
7、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
8、什么叫财产所有权?(p70)★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9、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①它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②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10、我国法律如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1--73 )(1)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往往通过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2)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1、★公民维护自己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这是实施法律规定的其他各种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方式的前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所有权)(2)也可请求①返还原物②排除妨碍③恢复原状③赔偿损失。(3)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P74)
12、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6)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13、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14、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什么确定的?(p77)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15、★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p77,p77)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
16、什么叫继承权?(p77)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17、★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p77-78)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18、★什么叫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p78)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
19、★什么叫遗赠?(p79)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称为遗赠,受遗赠人获得遗赠的遗产,受我国法律保护。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
20、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应该怎么办?(1)当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2)也应该注重情意、互谅互让的精神、互相关爱、互相尊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21、什么叫智力成果?(p81)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2、什么叫智力成果权?智力成果权有年龄限制吗?(p82)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它是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包括公民和法人) 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产品”所具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权等。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 23、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1)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24、消费的类型: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消费者和经营者是什么关系?(p86,p87)(1)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2)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使消费者遭受巨大损失。
25、★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p89) 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6、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7、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p91)(9项)★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人身、财产安全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条件),知情权(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公平交易权(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28、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p92)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29、作为消费者应该这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避免上当受骗?(p93--94)炼就一双“慧眼”,要求我们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30、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权?(p96)(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5)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单元 :
1、对公平的理解,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你认为什么是公平?(1)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到的(2)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p100--101)
3、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p102)(1)公平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2)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3)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4、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p103)(1)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5、★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p104--105)(1)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2)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3)崇尚公平,主持公道,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6、公平合作有什么意义?(p106)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7、如何才能与他人进行公平合作?(p106)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它人不公平。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8、★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凡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是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行为。实施正义行为,不做不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p109)
9、★正义制度有什么作用?(p109--110)(1)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其正义性在于它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2)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在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是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10、★正义与公平的关系是怎样的?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p111)
11、我们应该怎样自觉维护正义?(1)从小自觉树立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形态,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2)做有一个正义感的人。(p112--113)
8.非正义行为的危害是什么?非正义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的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
9.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如果选择消极态度会有什么危害?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它将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我们自己的利益。
10、正义感的具体内容有哪些?(p114)(1)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2)而面对非正义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11、为什么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3)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
12、★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5)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注意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30
一、国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从而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和发展。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基本权利受到保障: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普通法律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休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对国家履行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如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爱护公共财物等)。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如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等)。
三、正确行使权利的具体要求:
①要尊重他人权利;②不得侵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④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
四、公民的权利(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义务)①公民权利,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②公民义务,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③公民的基本权利,指的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④公民的基本义务,指的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也就是:第一,公民的平等权利。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二,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例如: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第四,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例如: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教育的权利,以及从事科学文化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第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例如: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等。) 基本权利受到保障: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普通法律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休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对国家履行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如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爱护公共财物等)。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如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等)。
六、正确行使权利就要:第一,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承担自己对他人应负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我们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要。第二,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权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的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第三,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在我国,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必须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自己所追求的权利也会落空。第四,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自觉履行义务就要:①要有义务意识。义务与权利相互联系。义务体现国家对公民的要求和公民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②自觉履行义务应做到:第一,法律鼓励做的,要积极去做。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行为,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休现;第二,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我国法律对公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中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而不能不做;第三,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一、受教育权利:所谓受教育权利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二、教育及其作用:①教育: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②教育的作用:对个人的作用:就个人的成长而言,教育改变命运。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教育对人们一生的成长至关重要,为人们的幸福生活奠基。一方面,教育让人们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自己,从而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因此,就个人的成长而言,教育改变命运;对国家的作用: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物质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每个公民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才能更好地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多做贡献。因此对国家、民族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三、九年义务教育及特征:(1)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2)义务教育的主要特征:①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②具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校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③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五、维护受教育的权利: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者诉讼方式来维护。非诉讼方式: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寻求当地居(村)民委员会帮助;寻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者妇联帮助;寻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帮助;与当事人协商、和解;由人民调解委员调解等等。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珍惜受教育机会,履行受教育义务:初中阶段正是人的身心和智能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显著的时期,也是我们掌握知识塑造自己的黄金时期。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自觉履行义务教育阶段最基本的三项义务: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考点18.一、人格权: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①人身自由权利: 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②公民生命健康权:公民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人格权中的首位,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三、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四、积极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①积极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生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②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远离矛盾,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五、怎样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①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②当我们的人身自由或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可以打" 110"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救,或通知家长、朋友向社会求救。一旦受到伤害,要懂得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③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这不仅是道德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法律对我们的要求。
考点19.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一、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是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二、公民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人格权还包括人身自由权(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
三、怎样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 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比如,我们可以视受伤害的程度,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要求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公民的肖像权 ①肖像是指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②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权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③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④侵犯肖像权的表现: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愈,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此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六、公民的名誉权 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每个人一生都处在这种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迫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污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七、公民的荣誉权 ①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如“劳动模范”“三好学生”等,属于一种精神鼓励。②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此外,对获得荣誉的人进行挖苦、讽刺也是不允许的。③荣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荣誉权主要表现为荣誉利益支配权和荣誉维护权;④良好荣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⑤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荣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八、公民的姓名权 ①姓名作为将人区分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曾用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变更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②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③侵犯公民姓名权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的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④尊重他人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考点20.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能够自觉的尊重别人的隐私。
一、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隐私权 ①个人隐私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②个人隐私权也叫个人私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隐私权属于公民的人格权利,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③隐私权的主要内容:个人生活安宁权。隐私权保护公民的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公民的住宅属于个人的生活领地。未经本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个人信息保密权。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个人通信内容保密权。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住处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
二、我国法律对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作了哪些规定? 三、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权,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家长或老师未经同意就拆看信件、日记,虽然出于善意,但也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应加以反对和制止。
四、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尊严和地位的重要标志。
五、怎样自觉尊重自己和他人的隐私权 ①尊重个人隐私权包括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和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就是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要到处宣扬。尊重个人隐私权,还包括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包括:未经同意,不私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不私闯他人住宅;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等。②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依法律己。
六、依法维护隐私权 ①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②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精神痛苦的,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③正确处理自己的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任何人都不得滥用权利,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④生活中常见的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以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通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出发点、性质、态度)
考点21、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能成果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一、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 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积累的财富,包括公民的私人收入、储蓄、房屋、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是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
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包括:①占有权:是指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或者持有的权利。占有权是所有权的前提和基础。②使用权:是指按照财产的性能与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权利人的生产、生活需要,或者获得一定的收益的权利。③收益权:是指所有人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经济效益的权利。④处分权: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三、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①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常见也是最普通的保护方法。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要求采取确认所有权、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②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打击各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③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有权争议时、确认所有。当被侵占时,要求返还。当财产被损坏或灭失时,要求赔偿当被违法没收时,要求赔偿等。
四、公民继承财产的两种方法财产继承权: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专门规范财产继承的法律。②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人;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资料和文物;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股息、红利、房租等。③遗产继承方式(继承权实现的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④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第一、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夫妻)、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原则: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分配。在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可以按照协商原则、照顾原则、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原则来进行分配。⑤遗嘱继承(最能体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⑥遗嘱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第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⑦遗嘱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在遗嘱继承中谁能接受遗产,接受的份额多少,是由立遗嘱人的意愿来确定的,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只有有效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特殊保护: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的所有权,是未成年人获得财产的主要形式。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如果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通过协商、调解仍不能解决时,应当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按照法是程序来维护我们的财产权益。未成年人对于继承所获得的财产享有所有权。通常这部分财产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其管理,并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而使用,不能随意处分。⑨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行为称为遗赠。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属于遗嘱继承,而属于遗产赠与。受遗赠人获得遗赠的遗产,同样受我国法律保护。
五、依法维护智力成果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公民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可以向侵权方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诉诸法律寻求解决。
六、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保护 ①智力成果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智力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有明确的规定。②如果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如发表或转载的作品没有付稿酬,专利发明被用于商业用途后没有获得相应的收益,作品或发明被剽窃等,都可以向侵权方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诉诸法律,寻求解决。③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当然也不受年龄限制。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而且,对有特殊天赋或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还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考点22.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②我国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维护尊严权。此外,消费者还享有结社权,获得教育权、监督权等权利。
二、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消费者要减少或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①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会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②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如有关商品、服务、市场以及消费心理等方面的知识,这有助于我们做出正确的消费选择;又如有关法律知识,具备这些知识,我们就能自觉地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③树立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第一,要注意避免在消费时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如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着商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第二,要注意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第三,购买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索取、保留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这种意识不仅要体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而且要体现在不公平交易发生之后。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消费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治。
三、消费者维护权利的途径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要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其途径是:第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第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第三,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诉;第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第五,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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