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来东莞打工的,当时由于没有身份证进不了厂,在外面流浪了一个月,后来一老乡帮忙借了一个身份证让我进了厂,我进厂之后就把借的身份证还给了老乡. 2000年时,厂里为我买了社保,是借的身份证上的名字.后来自己的真的身份证有了,但怕厂里解雇自己也不敢提出换成自己的真实名字,就这样这个借来的身份证一直用了近10年!
2008年厂里要求借别人身份证的假名字全部改成自己的真名字,我也改成了我现在的真名字,社保也是用现在的身份证重新入的,但之前用别人名字买的社保一直搁在那里不知该怎么处理,且相隔那么多年当初的那个老乡也联系不到了.这件事一直是我心里的疙瘩,无法解开.
前几天听一同事说,她老乡之前也是用别人的身份证,回家时把社保转成了自己的了.
我想请问,象我这种情况能否把我之前用别人身份证买的社保转成我自己的?如果能转我要开哪些证明资料?我是一个比较细心的人,这么多年的工资条我基本上都还保留着,包括用别人身份证时的工资条,还有用别人身份证跟厂里签的合同(如果不信可以鉴定笔迹),这些能当做证明资料吗?另厂里人事也可以证明。
最后,我衷心恳请各路能人志士,帮我想想点子解决这个事情。小女子在次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