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答复”文体有:批复、报告、函。
第一、批复: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其制作和应用一般以下级的“请示”为条件;
第二、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以及恢复上级机关查询或交办事项时所使用的一种陈述性公文。
报告的分类:
(1)情况报告;(2)工作报告;(3)答复报告;(4)建议报告;(5)报送报告;
其中答复类报告,即下级机关答复上级机关交办或查询事项的报告。
第三、函:函是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联系事项、询问和答复问题,像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一种公文。其中去函即发文机关制作的商洽公务、询问有关问题、请求批准有关事项的函。复函即发文机关制作的答复来函询问问题、批准来函请求事项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