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应该由派出所处理还是刑警队处理?

晚上10点在门市部亮着灯没关门,突然一辆面包车停在门口,下来四人,手持木棍,进门便打,打坏物品价值5000元,抢走手机一部,现金3000多元,并把我打成右手粉碎性骨折。

你好
1、如果双方不认识、没有任何关系的,此行为分别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如果双方有经济关系,那么可能只涉嫌故意伤害罪。
2、虽然有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但是价值不一定达到追究犯罪的金额(个人观点)。
3、派出所一般承办简单的刑事案件,此案应当由刑警队办理。
建议向刑警队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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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9
我认为应当属于刑事案件,这种是属于抢劫了,刑事案件,已经不是单纯的治安问题。
第2个回答  2012-04-19
刑事案件,打110吧,你管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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