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11月14日入职的,2007年2月14日过了3个月的适用期。到现在合同也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想在过年(2008年2月6日)之前就离开,前提是本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等到批准,我又想等拿到年终奖在走?到底应该什么时候交辞职报告?如果过年之前1月份交辞职,我年终奖还能拿到吗?公司还差我十几天的休。到底应该如何处理?我还有7天年假可以休,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怎么样?我希望12月把年假就休完,1月提出辞职,2月就可以提前离开了,因为公司还差我好多天休,最担心的就是不发年终奖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