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安局属于公安部14局。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是中国公安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同时接受公安部和其它部委领导的警种之一,它在公安部内列为第14局,而它的另一个领导单位是交通运输部。
受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双重领导,正司局级,领导管理全国港口公安局、航运公安局、海事公安局,负责全国港口航运系统维稳、国保、治安、刑侦、反恐、生产保卫、消防、交通监管等业务工作的专业公安机关。
扩展资料
职责:
1、拟订航运、海事和港口公安保卫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指导交通公安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重特大案件和涉外案件侦办。
3、指导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和运输船舶治安保卫工作。
4、指导港航消防监督管理、交通公安法制和监所管理工作。
5、指导交通公安警卫工作;部署、执行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乘坐专船或班船的警卫工作。
6、承担部机关治安保卫工作;指导行业和在京直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承担航运、海事、港口公安队伍建设、警务督察和有关管理、教育训练工作。
8、承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运输部公安局
交通部公安局在公安部内列为第14局。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是中国公安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同时接受公安部和其它部委领导的警种之一,它在公安部内列为第14局。
而它的另一个领导单位是交通运输部,受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双重领导,正司局级,领导管理全国港口公安局、航运公安局、海事公安局,负责全国港口航运系统维稳、国保、治安、刑侦、反恐、生产保卫、消防、交通监管等业务工作的专业公安机关。
交通部的历史由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同年,交通部成立公安局,做为公安部派驻机构,负责交通系统的公安保卫工作。
1953年初公安部成立第十局即交通保卫局,统一领导全国铁道、公路、航运、邮电系统的公安保卫工作。
1966年,交通公安工作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摧残瘫痪。
1970年7月交通部与铁道部、邮政部合并。1971年经交通部、公安部报请国务院批准,于当年8月17日成立交通部公安局,负责铁道、公路、航运、邮电系统的公安保卫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运输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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